課程名稱 |
資本市場法制專題研究一 Seminar on the Capital Market Regulations (Ⅰ) |
開課學期 |
108-1 |
授課對象 |
法律學院 法律研究所 |
授課教師 |
曾宛如 |
課號 |
LAW7151 |
課程識別碼 |
A21 M5450 |
班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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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 |
2.0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選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三3,4(10:20~12:10) |
上課地點 |
霖研四1701 |
備註 |
限碩士班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總人數上限:24人 |
Ceiba 課程網頁 |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81LAW7151_ |
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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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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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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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本學期將以多數股東權力行使之界線及少數股東之保護為研討重心。現代公司中,公司法人格獨立及多數決原理是公司得以運作之基本原則。然而,多數股東若有濫用其多數決之優勢而置少數股東之利益於不顧,抑或少數股東恣意使用公司法制所賦予之保障而形成具有實質「否決」之情形,此時應如何設計規範以求得平衡,便是重要且困難之議題。
本學期課程以 “The Law of Majority Shareholder Power: Use and Abuse”為主要參考書,再搭配重要判決,為指定閱讀文獻。此外,國內所有相關之期刊論文,專書及判決亦在研究之範圍。 |
課程目標 |
授課目標
我國對於多數股東股東權行使之限制主要以表決權迴避為手段,而缺乏一原則的規範基礎及規範理論,本學期之學習成果目標在於,同學藉由深入了解外國法累積之經驗及理論,驗證我國實務狀況,並衡諸我國企業實情,可以得出我國未來,不論在學說或實務應有之發展方向及改革。 |
課程要求 |
待補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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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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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閱讀 |
待補 |
參考書目 |
上課第一周於課堂上發放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No. |
項目 |
百分比 |
說明 |
1. |
平時出席及上課參與 |
7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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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期末報告 |
3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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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次 |
日期 |
單元主題 |
第1週 |
9/11 |
曾老師授課 |
第2週 |
9/18 |
曾老師授課 |
第3週 |
9/25 |
曾老師授課 |
第4週 |
10/02 |
公司負責人之民事責任
報告人:吳家林 |
第5週 |
10/09 |
專題研講
新加坡管理大學 陳肇鴻教授 |
第6週 |
10/16 |
論揭弊者保護法與公司治理
報告人:陳可邦、林嘉信 |
第7週 |
10/23 |
數位資產之法制趨勢及立法芻議
人:曾莕雅、陳幸愉 |
第8週 |
10/30 |
電支電票整合後相關爭議研究
人:許庭瑄、翁禎翎 |
第9週 |
11/06 |
論功能型代幣之性質與規範模式
報告人:李姉璇、許智詠 |
第10週 |
11/13 |
台灣股權群眾募資法制之再建構
報告人:蔡凌宇、雷鈞崴 |
第11週 |
11/20 |
我國公司法制上實質控制之規範與反思
報告人:魏欣柔、簡凱葳 |
第12週 |
11/27 |
從網銀到純網銀—論科技對金融市場的影響,以純網銀為例
報告人:賴俊穎、吳啟維 |
第13週 |
12/04 |
機器人理財之介紹與法規監管
報告人:連弘毅、彭勤耘 |
第14週 |
12/11 |
揭穿公司面紗原則之研究
報告人:顏煜哲、洪楷峻 |
第15週 |
12/18 |
VIE法制之研究
報告人:洪瑋恩、譚凱聲 |
第16週 |
12/25 |
家族企業之家族憲章
報告人:謝仁豪、吳求鴻
論STO與公開原則
報告人:黃品瑜、黃敬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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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週 |
1/01 |
放假一次 |